欢迎您通过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信箱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您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理,请您在使用前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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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不得发表任何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论,自觉维护和谐医疗环境。 - 真实客观陈述
请如实反映问题,写清具体时间、地点、事项及诉求,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系亲身经历,请如实说明;未经证实的信息请勿提交。 - 提供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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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