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7:45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办理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把政治、法律、保密、程序、时效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年度包头市卫生资源简报,公布全市卫生健康机构、人员、床位、设备现状。集中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及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报告等财务信息。及时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等内容,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包头市人口与生育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7项政策解读材料,对最新的政策、法规进行及时解读。及时对上年度行政处罚信息、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公示。主动公开公务员招录计划、面试安排、拟录用人选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3件予以公开,9件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我委对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提升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官微、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编发质量,及时公布国家、自治区、市政府以及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重要动态、最新进展。二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闻舆论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联合主流媒体开展打造医疗高地系列报道,刊发一批具有权威性、影响力的报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官微进行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日常注重对系统各单位网站、新媒体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表述规范,杜绝出现不规范表述和有毒有害及“低级红、高级黑”信息发布,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生态环境。在市卫健委官网增设“头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包头、作贡献”等多个专栏,积极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加强网上平台管理,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2023年度官微发布信息2259篇,官网发布信息996条。官网回复留言120条,黄河云回复留言85条,回复率、及时率均达100%。

(五)监督保障。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效,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尚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仍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力求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及时、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