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10:39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2021年,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办事要件,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对8类111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事项发布数量118条,位居自治区第一名。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把政治、法律、保密、程序、时效关,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按要求公开全委财务预决算等相关工作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年度包头市卫生资源简报,公布全市卫生健康机构、人员、床位、设备现状。集中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及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报告等财务信息。及时公布《包头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等,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按时发布生活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告等。主动发布疫情相关信息377篇,政务信息309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0篇。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形。

(三)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提升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官微、鹿城健康365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编发质量,及时公布国家、自治区、市政府以及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重要动态、最新进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了对委机关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有关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

(六)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政策解读力度不够、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对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长效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委机关全体人员要培养“应公开尽公开,需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督办审核,杜绝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主动科学解读。对于与群众关系紧密的卫生健康领域法规政策,鼓励各责任科室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通过文字、图表、视频等形式进一步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