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07-22
资料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旗县区卫健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促进我市卫生健康行业主体自觉守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0版》《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3.0版》三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执法部门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pdf
附件2:
附件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3.0版.pdf
附件3:
附件3: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3.0版.pdf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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