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头市医疗机设置规划2024-2025》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09 16:49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阅读次数:

一、背景

为持续优化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包头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包府办发〔2022〕125号)文件指导精神,根据《2023年包头市卫生资源简报》、包头市统计局官网、2023年健康内蒙古行动监测评估指标等最新数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与城乡人口比例相匹配,与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相适应,更好地体现“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原则的卫生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建成与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相符合,与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要求相一致,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中(蒙)西并重、上下联动、分级防治的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包括6个部分,分别是: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居民健康水平、医疗资源现状三个方面总结了当前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利用率不高、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打造医疗高地为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区域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同创新、中(蒙)西医并重五个原则,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城乡人口比例相匹配,与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相适应,更好地体现“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原则的卫生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建成与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相符合,与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要求相一致,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中(蒙)西并重、上下联动、分级防治的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医疗机构设置。遵循“控总量、调结构、建机制、促下沉、保分级”的思路设置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公立医院共6家,分别是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包钢医院、包医二附院、市第四医院、国药北方医院。市蒙中医院是三级中医(蒙医)综合医院。市级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共6家,分别是市第三医院、市第六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眼科医院、包钢三医院,国药一机医院正在转型为口腔专科医院。每个旗县区原则上设置1所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蒙医)医院,每个苏木乡镇原则上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的苏木乡镇卫生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方面,市里设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中心血站、急救指挥中心,各旗县区分别设立1所旗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妇幼保健院(所)。社会办医疗机构方面,在平等、公开、规范、有序的基础上,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举办高水平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如朝聚眼科医院、李德皮肤病医院,为老百姓提供多形式、高水平、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部分:床位配置。根据近年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和医疗需求变化,同时考虑到床位增量主要向精神卫生、康复、传染病、肿瘤、重症等领域倾斜,对医疗机构床位数进行调整,到2025年,按全市常住人口285万、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8张以内测算,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2.20万张。其中,市第八医院整建制划归至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2025年目标床位数2000张,包医一附院2025年目标床位数1500张(包含国际部300张),包医二附院2025年目标床位数750张,市第四医院目标床位数610张。

第五部分: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62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0.87人,注册护士数(人)达到4.6人,药师(士)数(人)达到0.54人;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人)达到3.93人,医护比达到1∶1.20,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1∶1.62。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市卫健委将联合其他部门,建立系统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规划实施。督促旗县区卫健委要统梳理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将医疗机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满足区域内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