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信用体系,提升卫生健康监管效能,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包头市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将我市2025年度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度,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对全市9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信用分级评价,依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信用信息记录情况,将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较好)、C级(信用一般)、D级(信用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情况如下:
A级(信用良好):共65家,占比67.7%。该类机构上年度内未受到过卫生行政处罚,未接到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查无实据,年度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能够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执业。
B级(信用较好):共18家,占比18.7%。该类机构上年度内违法违规行为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未造成严重影响,或年度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为合格,能够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
C级(信用一般):共5家,占比5.2%。该类机构上年度内违法违规行为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给予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经督促整改后能够纠正,整体执业行为基本规范,但需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
未评级:共4家,占比4.1%。该类机构处于停业状态。
2026年度,我委将严格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全面运用到卫生健康监管各环节,结合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监管目标,推动信用监管与行业治理深度融合。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对A级医疗机构实行“无事不扰”机制,除规定的必查项目外,不随意开展现场检查;对B级信用主体,增加日常检查频次,每年抽查不少于2次,加强合规培训和指导;对C级信用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 大
- 中
-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