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包头博华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发文时间:2015-07-13
资料来源:
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包头博华医院设置审批前公示
根据昆区区卫计局初审,市卫计委依法受理了设置申请人王小利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机 构 名 称:包头博华医院
机 构 选 址:包头市昆区海德路与沼潭西路交叉口路北(原核工业二O八大队机动车检测站)
性 质:营利性医院
类 别:二级综合医院
拟设床位(牙椅):100张
诊 疗 科 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麻醉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法定代表人:王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卫计委现对包头博华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正式下发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包头市卫生和计生委
联系电话:0472—2529973、2529977
201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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