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15:4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作者: 阅读次数: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拟于5月组织开展全区2024年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2级全区统一招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西医、中医、蒙医专业学员及2021级补考学员。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要求完成培训计划,培训及过程考试记录完整、真实;

(二)日常考试、出科考试及年度考试均合格;

(三)报考专业须与培训专业一致;

(四)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

三、考试形式与专业

结业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及临床实践能力考试,考试专业为西医、中医、蒙医助理全科。

(一)专业理论考试

以西医、中医、蒙医助理全科基本理论、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为标准,西医专业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中医、蒙医专业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及考试,中医专业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蒙医专业采用纸笔形式。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

西医、中医、蒙医助理全科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全科医疗服务技能、预防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考试形式为模拟操作或临床操作,分为基本技能操作、专科技能操作、健康教育等部分,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专家命题及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专业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西医理论考试由各盟市卫生健康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中医、蒙医理论考试设在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考试地点由培训基地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

2.考试地点。设在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考试地点由培训基地确定并通知考生。

五、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西医理论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三个阶段。考生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考生管理服务平台,于2024年2月29日-3月11日完成网上预报名。

完成报名即可打印《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1份所在培训基地留存,1份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2.中医、蒙医理论考试及所有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于2024年2月29日-3月11日,自行组织本基地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报名结业考试。

中医、蒙医考生须自行打印《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1份所在培训基地留存,1份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并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二)资格审核

2024年3月1日-12日,完成报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所在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培训基地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4-15日。自治区在3月20日前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须在《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写明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附件1)。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附件2)。

3.《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登记手册》概要部分。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6.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用于准考证)。

各基地初审后,将所有考生以上审核材料扫描发送至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指定邮箱,由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西医专业理论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使用姓名和证件编号于5月7日-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专业理论考试准考证。中医、蒙医理论考试及所有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由各基地制作并发放准考证(附件3)。

六、考试材料接收

除西医理论考试外,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将所有考试材料发送至各考试基地。各考试基地接收到考试材料后,按照保密规定印刷并存放至保密室,考试材料印刷、启封、发放、回收等要求按照《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附件5)执行。各考试基地于4月1日前将考试材料接收人、接收地址及邮箱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七、考试基地要求

考试基地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附件4),具有相应的培训学科,且具备相应考试学科的各项考试条件,按照《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评卷、统分等相关工作。

八、结果评定

(一)西医、中医专业理论考试为系统判读成绩;蒙医专业理论考试在基地阅卷;临床实践能力考试由考官现场评分,基地汇总成绩,请各基地于5月15日17:00前将蒙医理论成绩及西、中、蒙医技能成绩汇总发送至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指定邮箱。

(二)考试结果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于2024年6月10日前统一公布。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培训基地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三)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试均合格者视为结业考试合格。未通过其中任一项者,可就未通过科目申请下一次结业考试。已通过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

九、证书发放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精神,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并负责证书管理。

十、考试费用

结业考试费用由考试基地按照考试考务实际产生费用支出 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教学实践部分中支出,不得向个人收取或从补助中扣除。具体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可参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等标准。

十一、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命题、考试考务等相关工作,各相关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管理、监督工作, 各盟市卫生健康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西医专业理论考试人机对话考务工作,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具体实施本基地的考试工作。

(二)各相关盟市卫生健康委、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审核及考试实施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相关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等,避免错报、漏报等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结业考试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主要负责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具体责任到人,各环节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24年结业考试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制度相应处理,并将全区通报,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苗  旭

联系电话:0471—5311121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济民巷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蔡翼德尔、赵  丹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蒙)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 系 人:苏  汉

联系电话:0471—6944321

附件:1.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报名表

2.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

3.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准考证

4.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结业考试基地及学员人数

5.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试考务管理要求

6.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

2024年2月28日

办科教字118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