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16:43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科学教育科 阅读次数: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全科学院,包头市全科转岗培训中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363号)要求,为加强我市全科医师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请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抓紧时间落实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造医疗高地的实施意见》(包党发[2023]14号)的重要举措,也是自治区人民健康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要强化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培养全科医学人才力度,切实提升本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内每万居民拥有注册全科医生达标。

二、落实招生任务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土右旗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要按照自治区人民健康绩效考核指标数“每万居民拥有注册全科医生3.5人”,结合辖区内注册全科医生的缺口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医师(含返聘)参加转岗培训,参培人数可适当增加,其他旗县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2023年包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计划分配表(见附件:表1)中分配人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2023年全科医生培养任务目标。

请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全科学院,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请于9月12日前将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见附件表3)报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OA办公系统邮箱。参加培训学员请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携带2023年包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推荐表加盖公章(见附件表2)、身份证、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各一份到包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心(包钢医院技能中心二楼)报到。

三、培养工作要求

(一)、包头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负责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培训的管理和督导,组织全市统一的结业考核、相关资料备案和培训总结等具体事务工作。在教学组织上,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培训大纲的要求,保证培训时间与培训效果。加强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央财政拨付的培训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完成后,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要对转岗培训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将上一年度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OA邮箱。

(二)、为确保培训质量,各旗县区卫健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全科学院,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提前对参培学员进行纪律要求,配合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做好培训过程监督工作。对无故旷课1次,请假超过3次的学员,市全科医生培训中心有权对该学员进行清退。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求,每万人拥有注册全科医生数据来源于医疗机构填报的国家卫生信息统计系统中全科医生注册数。请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全科学院,包头市全科转岗培训中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时组织已取得结业合格证书的学员加注执业范围,同时更新国家卫生信息统计系统全科医生注册数。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

联系人:张洋、张东玥  

联系电话:5617154 5617155

包头市全科培训中心(包钢医院)

联系人:李强、赵美清

联系电话:5992157

附件:1.2023年包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分配计划.docx

2.2023年包头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推荐表.docx

3.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花名册.docx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