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每日一学 |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十)

发布日期:2022-12-07 20:55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包头微学习 阅读次数:

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建立,就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5页



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5-156页



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执行》(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56页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这次对两项法规的修订,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不是说不要法了,而是法早就在那挺着了、立着了,纪律就是纪律纪在法前,这应该说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又一成果。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