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心向党 踔厉奋进

发布日期:2022-08-22 11:00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阅读次数:

按照市卫健委和支队工作安排,中国医师节来临之际,医疗机构监督科于8月19日集体学习了《医师法》。


《医师法》重点围绕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医师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医师法》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同时,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