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达茂旗卫健委对托育服务机构 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15 11:34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达茂旗卫健委 阅读次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达茂旗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全面掌握辖区托育服务供给现状,规范托育服务秩序,7月11日起,达茂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全旗现有幼儿园延伸办托育机构9家,已备案机构0家,设置托位数180个,实际入托57个。



此次共对9幼儿园延伸办托育机构进行摸底排查,采取表格调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机构经营范围、注册登记部门、创办时间、机构类别、举办类别、经营形式、用房情况、用房面积、可提供托位数、收托婴幼儿月龄分布、从业人员数量等方面信息核实统计,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点,摸清摸准各类提供托育服务机构底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进行宣传,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营造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摸底排查行动对推进达茂旗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具备收托条件但未及时取得托育机构备案证明,鼓励其积极备案,督促落实备案制度。同时也为辖区婴幼儿托育民生实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