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关于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10:07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国卫人口发〔2022〕13号


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人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决定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人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精准做好各项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做好政策有序衔接。扎实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落实好有关优先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入推进社会宣传工作,正确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为优化生育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2022年3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8省(区)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在上述8省(区)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夫妇自愿少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可以获得3000元经济奖励。“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以来,切实帮助了广大群众少生优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效缓解了欠发达地区人口增长压力,对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6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少生快富”工程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经综合评估和研究论证,并征求“少生快富”工程涉及的8个省(区)意见,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于1月7日向国务院报送《关于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报告》。经国务院同意,拟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