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包头市召开第三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01-31 12:25 来源:包头卫健委 作者:包头发布 阅读次数:

         1月30日上午,包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包头市第三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宏泽,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茂,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韩硕,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郭继军,就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们的提问。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宏泽

2020年1月30日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30日发布的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情况,截至1月30日10时,我市确诊病例仍为3例。


      一、确诊病例的救治情况


      已确诊的3例病例中,两例病情平稳,1例病情加重。目前正组织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开展救治工作。


      二、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基本情况


      截至1月30日10时,3名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已核查到85人,全部采取隔离措施,其中居家医学隔离65人、医学观察20人。


      三、社区就医流程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区居民发热筛查就诊流程图》,我们建议社区居民严格按照此流程进行发热筛查及就诊。

   

      社区14天内有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居民,如果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我们建议:自行前往市卫生健康委向社会公布的28家发热门诊就诊,行动不便的患者可呼叫救护车并主动说明情况。

   

      3位确认患者的行动轨迹我们已经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了发布,我们再次通过媒体呼吁,与3名确诊患者有过接触的人员,请尽快与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联系,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自接触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期间如有发热症状请立即联系当地防控指挥部。防控指挥部电话已多次通过媒体公布,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也可查询。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

    

      再次倡议大家近期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有效防控疫情扩散。理性接待外来亲友,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保持空气流通。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纸巾不能随意丢弃。出门谨记按标准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茂

2020年1月30日


      疫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建4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防控工作。目前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长途客车、旅游客车方面


     1.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杜绝疫情通过公路交通出行方式蔓延,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我市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客车从今日零时起暂停营运,恢复正常运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恢复正常运营后,客运汽车站将继续加强防控措施,实行发热旅客登记、转移制度,设置体温检测点和隔离室,对进站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实行常态化消毒制度,在客运站内安检站设置消毒检查项目,未经消毒的客车绝不允许报班、出站。


      二、公交车方面


      1.根据当前客流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公交车厢传播疫情,我市公交车辆从今日零时起暂停运营,恢复正常运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停运期间,公交集团将备用一部分机动车辆,为各大企业提供必要的通勤服务,请各有用车需求的企业主动与公交集团联系,具备条件的公交集团可安排定点通勤,保障基本的生产运营秩序。


      2.参与运营的车辆将继续落实日常消毒制度,按照消毒流程对所有应消毒部位进行消毒,并做好检测、登记记录。


      关于公交车、旅游包车和长途客车暂停运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在此,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站在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大局高度予以理解,积极配合。


      三、出租车方面


     1.加强市内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及网约出租汽车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重点留意外地(特别是湖北省)来包乘客,设置驾驶员服务流程和外地乘客专用登记表,询问了解对方姓名、电话、起始地、目的地等信息,同时进行防控知识宣传。要求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等方式保留乘客信息;如果乘客选择现金支付或线下支付,按照《信息登记表》做好信息登记并主动出具发票。出租车司机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对不戴口罩的乘客可以拒载。

    

      2.要求市区内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及网约出租汽车企业做好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和车辆消毒工作,并对车辆定时进行消毒。外区旗县出租汽车企业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开展防控工作。

    

      3.充分发挥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出租车公司作用,印发《致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公开信》,号召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发现情况立即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处置疫情隐患。


      四、运输保障方面

    

     1.要求运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紧急调集和征用应急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医疗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切实做好应急运输车辆的维修保障工作。

    

       2.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一断三不断”,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要切实做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


      五、收费公路方面

    

      1.市属各公路收费站认真贯彻“绿色通道”政策,对防疫物资运输车辆给予免费快速通行。

    

      2.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管、卫生防疫、公路路政等部门对过站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控工作,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安全防控知识。


      六、流调管控方面

    

     充分发挥车辆智能监控信息系统等科技防控手段的作用,做好信息数据的保存、处理分析等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全力做好确诊和疑似症状旅客乘坐交通根据的流行病调查工作。


      七、监督检查方面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监督检查组,负责督查各级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汽车客运站、公路收费站和公共交通工具(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等)的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情况。各职能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下,面对疫情,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坚决守好交通第一道防线,切实保障好群众生命安全。


      最后,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韩硕就目前网上我市部分出租车司机反映,是否我市出租车要停运的传闻,作出了回答。韩硕表示我们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情况,鉴于目前我市公交、长途客运均已停运,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是乘客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我市暂时未出台出租车停运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出租车运营方案。

    

       附:各旗县区登记报告联系电话

       昆区联系电话: 5305335、5990344

             18648491981、15147210151

       青山区联系电话:3616340、3141410

                13294861528、13171220399

东河区联系电话:4105195、4105192

18447050087、15149310733

九原区联系电话:6939537、7106232

15147208624、15547218687

石拐区联系电话:8710017、8710015

15847221215、13704728188

白云区联系电话:8515041、8515928

13848000731、18248168933

土右旗联系电话:8017245、8912440

18247260670、13664730838

达茂旗联系电话:8423945、8429178

15247142442、18947221863

固阳联系电话:8112025、8117580

13848621091、13848021127

高新区联系电话:7100262、7107580

13284713266、1514931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