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二级蒙医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1 12:25 来源:包头卫健委 作者: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二级蒙医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卫计局(卫健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促进蒙医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蒙中医药临床疗效,确保蒙中医医疗质量,推进深化公立蒙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做好蒙医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字〔2018559号)和《关于推进2019年度蒙医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蒙中函〔201987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总体安排

(一)评审范围

全市所有二级蒙医中医医院及符合条件的民营蒙医中医医院。

(二)评审时间

2019年10月至 12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集中对各旗县区辖区内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进行评审,因基建等特殊情况需要缓评的,缓评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底前。请各旗县区积极组织申报,已评审过的蒙医中医医院申报复审,未参加评审的蒙医组中医医院,如已达到评审标准,提出申请参评。

二、评审专家组组成

(一)市卫健委将从市级蒙医中医医院评审专家库中,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每组10人),其中来自其他盟市蒙医中医医院的专家人数不低于专家总人数的60% 。

(二)检验输血、影像和医院感染方面的评审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来自市内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方面的专家,至少有两名参加过蒙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或重点专科检查评估或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其他方面的评审专家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管理、药事、护理方面至少有一名参加过“医院管理年”活动或重点专科检查评估或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评审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时,适当调整相关专家。

三、实地评审工作要求

(一)每个专家组对每家医院评审时间2天,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评审时间。

(二)2013年已评审的二级蒙医中医医院,严格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进行自评,并于9月30日之前上报复审或评审报告。

(三)医院名称中同时含“中医”和“民族医”的,原则上根据排列次序按照相应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例如:医院名称为“中蒙医院”的,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医院名称为“蒙中医院”的,按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临床科室建设部分进行检查评估时,应分别选择1个民族医科室和1个中医科室进行检查。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自治区卫健委将对我市的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不定期派人进行实地督查。

四、评审结论确定

(一)市卫健委将根据各评审专家组的评审工作报告,对拟作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或二级不合格评审结论的蒙医中医医院在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评审结论的,书面通知各旗县区卫计局,同时报送自治区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二)市卫健委将对评审确定为二级甲等、二级乙等的蒙医中医医院统一发放等级标牌。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认真学习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评审纪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请各旗县区卫计局按照文件规定的大致评审时间,对辖区内中医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并积极和市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科联系,确定具体事宜。

(三)请各市蒙医中医医院和其他综合医院,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做好专家的抽调和派遣工作,为我市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做好人力保障。

人:张秀英

邮箱地址:btwsjzmyk@163.com

  件:1.二级蒙医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

施细则

        2.专家组成及任务分工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228

 

 

 

附件2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专业组

人数(10

任务分工

管理

2

  “中医药(或少数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发挥中医药(或少数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七章(文化建设)和第八章(治未病服务);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第二章(患者安全)、第六章(医院管理)

临床、

重点专科

2

   “中医药(或少数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二(医疗技术管理)四(一)(手术治疗管理)、(二)(麻醉治疗管理)和第三章的五(住院诊疗管理)、六(病历(案)质量管理)

药事

1

 “中医药(或少数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中医药或民族医药药事管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药事管理)

护理

1

中医药(或少数民族医药)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六章(中医护)或(民族医护理);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

其他

专业

检验

输血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和第三章的四(四)(输血管理)

影像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

医院感染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四(三)(感染性疾病管理)、(五)(医院感染管理)

党的建设

1

 “党的建设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