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11:29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规划发展与行政审批科 阅读次数:

包头百悦整形美容医院向我委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决定对该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拟注销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包头百悦整形美容医院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4079115020317A5292

地址:包头市昆区市府东路24号-1-2-3

法定代表人:沈佳星

机构类别:美容医院

机构级别:二级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20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反馈意见。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472-6862133
   特此公告。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